消防中控员在巡查过程中从消防电梯井掉落逝世查询组主张对物业罚款50-70万元
2024年12月10日22时40分左右,在我国农业大学东校区3号学生公寓14号电梯(消防电梯)井内产生一同高处掉落事端,形成一人坠亡。经查,这是一同因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现场安全监管缺失而形成的一般出产安全职责事端。
2024年12月10日22时40分左右,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大街清华东路17号我国农业大学东校区3号学生公寓14号电梯井内产生一同高处掉落事端。北京龙源高后后勤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源公司”)消防中控员苏某在对学生公寓内要点设备机房(消防专用水泵房等)进行安全巡查过程中,运用电梯层门外开钥匙翻开14层14号电梯层门后,不小心沿电梯井道掉落至电梯井底部(负2层)、掉落高度约45米。当日值勤人员发现苏某不见后,经寻觅于次日3时40分左右发现苏某倒卧在电梯井底部,当即拨打了120急救电线救援电线救援人员将苏某从电梯井底部救出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承认苏某已逝世。
经查,事端直接原因是苏某将14号电梯轿厢停放在15层,并敞开ATT手动运转形式后,在巡查过程中分神,误将14层当作15层,违规运用电梯层门外开钥匙翻开14层层门,形成事端。
此外,事端直接原因是北京龙源公司作为物业服务项目的办理者,疏于对职工的催促和办理,未催促苏某严格遵守电梯钥匙办理运用准则的相关规定;疏于对项目现场的查看,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阻止苏某巡查期间分神,私行运用电梯层门外开钥匙翻开层门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导致事端产生。
经查询确定,此次事端是一同因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现场安全监管缺失而形成的一般出产安全职责事端。
查询组确定,苏某对事端的产生负有直接职责。鉴于其在事端中逝世,故不再追究其相关职责。
此外,北京龙源公司作为物业服务项目的办理者,疏于对职工的催促和办理,未催促苏某严格遵守电梯钥匙办理运用准则的相关规定;疏于对项目现场的查看,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阻止苏某巡查期间分神,私行运用电梯层门外开钥匙翻开层门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其行为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事端查询组据此确定北京龙源公司对事端产生负有办理职责,并主张区应急办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北京龙源公司处以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询报告全文在本次发布文章的后一篇,可抽暇去看。大约的状况是,当天晚上消防操控室有2个人值勤,其中苏某去巡查消防设施设备了,另一个人在中控室值勤。苏某乘坐消防电梯(14号梯)到了15楼,用的是ATT形式(便是手动操控,电梯在15楼坚持开门,而且其他楼层呼叫该电梯时不应对),之后苏某就去看了消防水泵房等场所,但下楼的时分走错了,走到14楼了。这时分他看到电梯门(层门)是关的,他有开层门的钥匙,直接插上翻开就进去了,这样就踏空掉下去了(电梯轿箱停在15层)。
这个时刻大约是10点40多分,中控值勤员没等着苏某,就发微信、打电话、发信息,没人回,然后到第二天清晨一点多,值勤员把这事儿报告了物业司理,然后司理再来找,最终快四点的时分找到,但苏某现已逝世。